12月27日,財政部官網消息,財政部印發《數據資産全過程管理✅試點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)。
《方案》提出要選擇有關中央部門、中央企業、地方財政部門(以下統稱試點單位),圍繞數據資産台賬編制、登記、授權運營、收益分配、交易流通等重✅點環節,開展數據資産全過程管理試點,規範數據資産管理流程,形成數據資産管理全過程工作指引,打造數據資産應用標杆和典型案例,爲後續完善數據資産管理制度,加強數✅據資産管理積累經驗。
《意見》確定在水利部、農業農村部、文化和旅遊✅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、中國科學院、中國氣象局、中國科協等中央部門開展試點;
在中國電子信息産業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、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、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中央企業開展試點;
在北京、河北、大連、吉林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山東、湖北、湖南、深圳、廣西、貴州、雲南等地方財政部門✅開展試點。
其中,2025年初,試點單位啓動數據資産全過程管理試點工作,選取試點主要內容,研究制定試點工作方案,報財政部備案;
2025年底前,在數據資産台賬編制登記、授權運營、收益分配、交易流通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效;
2026 年底前,完成試點任務,總結試點經驗,完善數據資産管理制度標准體系和運行機制。
試點地方財政部門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,統一登記內容,規範登記程序,發放數據資産證書,作爲數據資産對外授權使用的憑證。
試點單位就數據資産基本信息、權利信息、使用信息、管理信息等登記資産卡片。
試點中央企業按照有關制度文件精神,結合本單位實際,在數據資産確權、授權運營、數據産品開發、場景應用收益分配、交易流通、風險防控等方面開展試點。
公共數據資産對外授權運營,要嚴格按照資産管理權限,探索規範的資産使用和處置審批程序。
結合實際探索采取整體授權、分領域授權、依場景授權等不同模式,開展數據資産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授權。
鼓勵探索多樣化價格形成機制,構建既有利于提高供給積極性,又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公共數據資産價格形成機制。
國務院有關部委,有關人民團體,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✅財政廳(局),有關中央管理企業:
爲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數字經濟的決策部署,充分激發數據資産潛能,防範數據資産價值應用風險,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✅發展,財政部選取部分中央部門、中央企業✅和地方財政部門(以下統稱試點單位),從2025年初至2026年底,組織開展數據資産全過程管理試點。根據《財政部關于印發〈關于加強數據資産管理的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(財資〔2023〕141號)等文件精神,我們研究制定了《數據資産全過程管理試點方案》,將圍繞數據資産台賬編制、登記、授權運營、收益分配、交易流通等重點環節,試點探索有效的數據資産管理模式,完善數據資産管理制度標准體系和運行機制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對照《數據資産全過程管理試點方案》,結合本單位實際,認真開展試點工作,抓好貫徹✅落實。
試點單位要建立數據資産管理試點工作機制,明確試點工作負責人、聯系人,試點推進過程中遇到問題困難請及時反饋。